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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发改高技〔
2013〕1024号
各市(州)、县(市)发展和改革委、长白山管委会经济发展局、有关单位:
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,国家发改委决定组织实施2013年移动互联网及第四代移动通信(TD-LTE)产业化专项,重点针对移动智能终端新型应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、面向移动互联网的可穿戴设备等研发及产业化,移动互联网和智能终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、基于TD-LTE的行业创新应用示范等8个领域。现将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3年移动互联网及第四代移动通信(TD-LTE)产业化专项的通知》 (发改办高技[2013]2330号)转发你们,并提出以下要求:
一、请根据国家投资体制改革有关精神和《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按照专项重点支持领域和有关要求,结合本单位、本地区实际,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和申报工作。
二、请组织项目承担单位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工作,完成项目备案,落实土地、规划选址、环评、节能评估和项目建设资金等相关建设条件,委托咨询(设计)单位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。
三、请项目申报单位对报送的项目材料(包括资金申请报告、银行贷款承诺、自有资金证明、各类许可资质等)进行认真核实,并负责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。
四、请有关单位于2013年12月16日前,将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和有关附件、项目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(详见附件)等一式四份(同时须附资金申请报告PDF扫描版光盘)报送我委。
联 系 人:吴 迪
联系电话:0431-88906750
传 真:0431-82717164
吉林省发展改革委
2013年10月31日